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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预备党员转正制度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1日 15:56 点击数:

第一条: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支部应按时(一个月内)讨论其转正问题,超过三个月未讨论的,要及时向党支部说明原因。

第二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及时上报党支部和校党委组织部。

第三条:转正的程序和手续是: ①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期小结; ②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③支委会审查该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④支部大会讨论,着重讨论该同志在预备期中履行党员义务、改正吸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时提出的缺点情况,提出是否能转正的意见。 ⑤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决议内容:在预备期中履行党员义务情况、支部大会讨论情况、对预备党员的意见、表决情况。并报党支部审批。 ⑥党支部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未下放权限的单位将上述材料报组织部审批)。 ⑦开具《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在本党组织内宣布,并通知党员本人。 ⑧按党员信息统计口径及时上报党委组织部。 ⑨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含自传)、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等及时归入人事档案。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2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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