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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经典读书会系列活动——读《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30日 21:06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2025年4月29日上午,艾红梅老师组织2024级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开展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学习研读活动。

本次读书会,首先由艾红梅老师领读了《决定》报告原文,艾老师结合学习内容讲到:《决定》是在充分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的基础上,深刻地论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七个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和论断,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献,意义十分重大,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理论和实践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之后,同学们在艾老师的组织下,围绕《决定》的制定目的和重要意义展开了学习与讨论。同学们表达了以下三个方面的认识:一是深刻认识到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而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这种辩证关系要求我们在法治实践中既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又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二是深刻认识到法治不仅是规则之治,更应是良法善治。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能够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产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律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只有坚持公正司法,才能增强全社会对法治的信心。三是深刻认识到法治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法治建设不仅需要制度完善,更需要文化滋养。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才是法治中国最深层的保障。

通过本次读书会,研究生们加深了对《决定》的认识和理解,纷纷表示将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和综合能力,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初审:李国辉

复审:邱丹丹

终审:张广良

吉林建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